张翼律师,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毕业于贵州大学,系贵州衡释律师事务所主任,现担任多家企业及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致力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经济合同、债权债务、企业及政府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在办案过程中,凭着扎... 详细>>
律师姓名:张翼律师
手机号码:18334224345
邮箱地址:838880274@qq.com
执业证号:15205201710382612
执业律所:贵州衡释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毕节市纳雍县居仁街道办事处和瑞庭1号楼2单元3-5-6室
在刑事案件中,法律上不允许同一律师接受同一案件的多名被告人作辩护,却没有禁止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同一案件的多名被告人的委托。于是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结伴去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同案犯之间是不可能有沟通的,以防止同案犯串供,这在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但是,当他们都委托了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其辩护之后,两位律师在工作上进行的交流与沟通,实际上不就成为同案犯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了吗?律师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向被告人流露出他所知道的其他同案犯的供述情况,这样同案犯之间就会自己调整之前的口供,利用在看守所中有得不能再多的时间好好思考如何为自己在下一次审讯中翻供找借口。于是这种结果便与同案犯串供的结果无异,这不能不说是制度设计法律制定上的一个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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